新竹縣政府長照補助

補助對象:

  1. 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
  2. 55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
  3.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失能者
  4.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
  5. 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獨居老人或衰弱老人

 需實際居住於新竹縣,並經照管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(CMS)符合第2級(含)以上。

補助原則:

  1. 以提供服務(實務給付)為主,並以補助服務使用者為原則。
  2. 依據長照需要等級不同,給予不同給付額度。
  3. 依失能者家庭經濟狀況減免部分負擔。
  4. 超過政府補助額度者,則由民眾自費負擔。
  5. 服務使用仍須依據各項服務規定辦理。
身份別 補助比例
政府補助 民眾自付
低收入戶 100% 0%
中低收入戶 90~95% 5~10%
一般戶 70~84% 16~30%

 

申請流程:

申請流程

申請流程依順序如下:

  1. 民眾提出申請,並填寫服務申請書
  2. 初篩個案,評估是否符合收案條件
  3. 照顧管理專員進行家訪評估
  4. 核定補助時數及額度
  5. 轉介及連接長照服務
  6. 服務單位提供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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